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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6-03-09 17:02:48   地区:江苏   浏览:0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意见,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高新区人社局在规定时间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3月 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

⑴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基础知识占30%,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占70%。

⑵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 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高新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采取评委、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评委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报考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进入公示程序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