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登记表》(须院系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诚信承诺书》(须有个人签名)、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相关证明材料:三好学生、奖学金、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必要资格证书扫描件;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证明(院系党组织出具);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电子版资料,在复审时均需携带原件供审核。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和筛选。
2.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初试,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若遇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考职位数。
3.综合考评。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考察两部分组成。
(1)素质能力测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根据素质能力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4.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崇川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跟踪管理;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非南通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享受区财政发放的租房补贴等有关引才优惠政策。试用期内,行政关系挂靠在崇川区人力资源中心,党团关系挂靠实践锻炼单位。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基层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3.录用人员在区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513-85062017,0513-85062032
监督电话:0513-12388
原标题:南通市崇川区2016年公开选调青年后备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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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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