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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6-03-02 10:28:0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述两个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将通过对应聘者就读过的学校、居住地社区、工作过的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被考核人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学历复查认定等方面进行考核和报考资格复查,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合格的人选,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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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docx

2、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