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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市第一中学招聘4人公告
2016-02-01 18:24:30   地区:天津   浏览:0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准备参加笔试。报名确认缴费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录人数。

(四)考试

1、打印准考证(3月16日- 18日,截止时间为 18日下午5点)

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

2、笔试:(3月19日,9:00开始)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公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 3月 26日,9:00开始),考生将抽到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然后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这部分总分为100分,低于及格线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第一阶段面试分数与笔试分数按5:5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

第二阶段是进班授课(3月底),进入本阶段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我校要求,事先准备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给出分数。本阶段总分为100分,第二阶段面试与第一阶段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第二阶段的成绩计为零。

4、计分( 3月底):面试成绩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五)体检(2016年4 月上旬)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2016年 4月份)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6年 4月)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人力资源局网站、天津一中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批与备案(2016年 4 月下旬)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6年7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6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