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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师招聘237人公告
2016-02-01 18:2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五、聘用及待遇

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其拟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其中,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统一分配到所报岗位中的新建校(幼儿园)。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于2016年新学年开学初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016年新学年开学初,区教育体育委员会根据招聘进度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拟聘人员参加省级教师资格认定的,必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参加国家级教师资格认定的、凡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受聘人员参加工作后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纪检组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区教育体育委员会022-668963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5306732

原标题:201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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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