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参加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①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6张与网上报名同底板一寸免冠照片(本人在背面签字)。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等)。③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④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 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考生。
4. 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
体检、政审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七)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审批程序,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3603272
监督电话:0451-53638988
邮箱:157972592@qq.com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0号
本公告由省委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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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网络技术服务中心招聘人员计划表.docx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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