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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罗甸县边阳镇招录村级扶贫特岗人员18人公告
2015-12-30 17:12: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动扶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受县人社局委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

一、招录岗位

共18名,分别是团田村、深井村、里博沟村、翁定村、新塘村、大寨村、尖坡村、打窖村、交足村各2人。

二、招录条件

1、截止2015年12月15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黔南州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4、熟悉计算机基本应用操作;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现每月领取财政补贴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边阳镇党政办公室(大坡安置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罗甸县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报名时领取);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提供毕业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录取方式

面试后,按分数高低录取。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新录用人员为临时录用人员,不能作为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县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范畴。

2、有关劳动合同关系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办理正式用工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3、新录用人员2016年的基本工资由县财政定额补助每人每年36000元,住宿、交通、生活补助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考虑。同时,按规定为新录用人员缴纳相关保险。

4、新录用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突出的,优先考虑作为村干部人选。根据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有关规定,对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符合报考条的,可参加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

咨询电话:罗甸县人社局:0854-7621132; 边阳镇人民政府:0854-7711012;

原标题:罗甸县边阳镇面向社会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简章

边阳镇招录村级扶贫特岗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