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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杭州市萧山区教师招聘140人公告
2015-12-26 23:46:48   地区:浙江   浏览:0

资格初审时,考生根据报考学科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须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萧山区2016年教师招聘资格初审材料目录》(附件2)。资格初审材料应按目录顺序预先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学科岗位计划指标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9人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为1∶2。其中,研究生岗位、高中、职教岗位和音体美学科比例均为1∶2。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资格初审后,招聘指标将公布于萧山教育信息网。

根据有关规定,待笔试(研究生岗位为公共面试,下同)完成后,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人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此后,招聘指标以核定指标为准。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除研究生岗位外,考试内容均为应聘学科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科目为一门,卷面满分为100分。试卷分别设中学、小学、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各学科试卷。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笔试分值:笔试成绩按50%分值(其中,音体美、幼教ABC类和职教岗位按40%分值,幼教D类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综合素质成绩按3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3.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周日)上午9:00-11:00。

4.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共面试与技能测试

1. 入围比例

根据各学科岗位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入围公共面试与技能测试人员,核定指标与入围公共面试与技能测试人数的最高比例:招聘1-9人为1∶3,招聘10人及以上为1∶2。

2.普通学科

报考普通学科的考生参加公共面试,公共面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公共面试主要内容: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

3.音体美和职教

报考音体美学科和职教岗位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和公共面试,公共面试与普通学科同时进行,技能测试和公共面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主要内容及各项分值如下:

音乐:自选清唱、规定视唱、自选器乐和舞蹈四项技能测试各为12%,公共面试为12%。

体育:队列队形、田径、球类和体操四项技能测试各为12%,公共面试为12%。

美术:色彩和自选特长两项技能测试各为24%,公共面试为12%。

职教:实践操作技能测试为48%,公共面试为12%。

4.幼教

报考幼教岗位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不再参加公共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60%分值(D类按7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主要内容及分值如下:

说、唱、弹、跳和画五项基本功技能测试各占12%(D类各占14%)。

5. 合格线

研究生岗位、中小学普通学科的公共面试和音体美、职教和幼教(ABC类)的技能测试设合格线(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五)资格再审

2016年4月下旬,报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AD类岗位的应届生须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心理健康和特教除外),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出具现就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2)。未能提供相应材料者,取消资格。

(六)体检

1. 体检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和各学科岗位招聘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核定指标与体检人数最高比例: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至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察与公示

1. 考察: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核定指标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察。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