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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营口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第二次)
2015-12-21 23:47:43   地区:辽宁   浏览:0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四、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并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聘请市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报名结束后,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注意,必须每天随时关注营口人事人才网上关于本次招聘的有关动态。凡是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有关信息,都以营口人事人才网发布的为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同时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也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营 口 市 人 力 资 源 和社会保障局: 2980132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建设委员会: 2633294

营 口 市 海 洋 与 渔 业 局: 2958798

营口市文化 体育和新闻 出版广电 局: 2989016

营 口 市 人 事 考 试 办 公 室 : 2869058

原标题:2015年营口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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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营口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2015年营口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