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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晋城技师学院招聘4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12-21 23:22:39   地区:山西   浏览:0

 

3.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 1月13日至 14日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3:1以上方可开考。应聘专业技能的人员,因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实际报名人数安排考试。如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拟聘人数,将减少相应拟聘岗位数,为了充实一线教学人员,解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院方要根据实际需要,经招聘领导组决定,将所减少的拟聘岗位数调整到其它紧缺专业拟聘岗位并在网上公示。

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网上查询。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之后专业技能测评之前,由晋城技师学院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应聘者注意网上通知。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在职报考人员除外)、身份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以上与复审有关的证明、证件原件均须统一用A4纸复印。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专业技能测评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专业技能测评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报考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评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期间,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七、专业技能测评

凡进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都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采取讲课形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项目。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专业技能测评,按所报岗位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评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专业技能测评具体考务工作另行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与考核

依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评合格成绩×30%)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