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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瓦房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60人公告
2015-12-18 11:51:16   地区:辽宁   浏览:0

6.聘用。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间,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3年内不得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年内不得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间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1.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回避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违反本方案确定的拟聘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招聘工作人员如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0411)85611368、(0411)85616756

原标题:2015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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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xls

2.2015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xls

3.2015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zip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