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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永州市零陵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2015-12-14 19:24:12   地区:湖南   浏览:0

(6)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46-6235929(零陵区人社局)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7日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科目为一科。

管理人员职位(职位代码为1-18),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

专技人员职位(职位代码19-38),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公布: 12月28日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零陵区新闻网等相关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4)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面试评委7—9名,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才可作为体检对象。

3、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和报考资格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零陵区新闻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六)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要求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