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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167人公告
2015-12-14 19:29:3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全校各教学、科研部门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时间统一定为两阶段即为2015年12月中下旬至2016年1月中旬、2016年4月两阶段集中进行。

(四)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对报考博士进行综合考核及评分,标准涉及有:专业技术业务能力、英语水平能力、科研业绩成果、学科教育背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践经验等,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五)报考者可在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网络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为准。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依据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七)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十)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则在聘用合格分数线(80分)基础上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确定替补人选。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以下工作:

1、招聘计划的制订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包括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等;

2、确定各学科专业技术能力考核专家小组成员。

3、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专业技术业务能力体现、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的综合测评考核和评分。

4、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在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五)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原标题:广州大学2016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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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资格条件表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