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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桐梓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5-12-11 17:44:03   地区:贵州   浏览:0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再次复查其报考资格,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出意见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招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6656687(人社部门)

监督电话:0851—26622973(纪检部门)

原标题:桐梓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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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桐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