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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芮城县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12人公告
2015-12-11 17:44:3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由芮城县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予以认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引进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芮城县引进人员登记表》,组织部门下发引进人员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芮城县高学历及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卡》30日内与新引进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引进协议,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协议鉴证。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各职位在体检、考察、认定等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吸纳高学历及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芮组发[2015]23号)文件执行。

4、本公告由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3023146

电子邮箱:rcxwrcb@163.com

原标题:芮城县2015年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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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芮城县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2015年芮城县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