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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营子区选聘16名急需岗位人才公告
2015-12-11 17:45:05   地区:河北   浏览:0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异地专业考试机构购买面试题本,异地选调面试考官。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分岗位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按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专科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即时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dyz.gov.cn/rlzy/Index.asp)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面试成绩、岗位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核合格后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dyz.gov.cn/rlzy/Index.asp)为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选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5017754

3、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公务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