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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惠州惠阳区赴华中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2015-12-11 17:49:13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引进人员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考生被正式录用后,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聘用之日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违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还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由此造成引进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侯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区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52-3826566。

七、本方案由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惠阳区赴华中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高中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教师报名表.doc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