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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选调事业单位文秘人员公告
2015-12-09 23:13:29   地区:湖南   浏览:0

八、其他事项

1.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2.此次选调工作要严格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本方案由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文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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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