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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淄博市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5-12-09 23:17:07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网上认证备案材料)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公告。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确认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电工岗位为电工专业基础知识等内容;驾驶员岗位为汽车驾驶基础知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等内容。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办法比较排序。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市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