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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市直单位选聘事业编制人员5人公告
2015-12-09 23:18:02   地区:河北   浏览:0

(6)、参与课题研究取得成果并承担主要工作的,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所加分数累加为考核成绩(占10%)与考试总成绩相加形成综合成绩,按选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以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选聘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网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拟选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对其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察。

八、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市检察院党组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聘对象,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市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将拟选聘人员报请张家口市委组织部正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原标题: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市直单位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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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