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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等27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0人公告
2015-12-07 13:11:19   地区:山西   浏览:0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各招聘单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