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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永州市属事业单位集中招聘166人公告
2015-12-05 15:31:31   地区:湖南   浏览:0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⑤市人事考试院在12月9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发布各职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完成报名确认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网上资格初审和报名确认

1.资格初审

12月14日起,至12月17日12:00止,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进行后续报名确认;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

2、报名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要在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8日17:00。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3.网上交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100元/人。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交费(建设银行网银)。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并必须及时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和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比例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1∶5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一)考试科目。

1、笔试共两科,均实行百分制,一科为公共知识,第二科为专业知识或申论,各职位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

2、考试范围、内容。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申论考试内容以测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贯彻执行能力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上午9∶00—10∶30考公共知识,下午14∶00—16∶30考专业知识或申论。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八、资格复核

(一)复核组织。资格复核由市招聘办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招聘办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复核对象。复核对象按招聘计划1∶2比例,从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排前,再相同者,一并入围。

(三)复核需提供的材料。复核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审查部门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