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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汤原县事业单位引进26名短缺人才公告
2015-12-05 15:35:2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六)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员。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经引进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拟聘人员名单在汤原县政府网站公布7个工作日,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阶段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各用人单位到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落编和录用手续。

(八)聘用和管理

1、用人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2、所有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引进短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汤原县事业单位引进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徐永刚 县委常委

成 员:林英胜 县财政局局长

孟 伟 县编委办主任

董 军 县人社局副局长、就业局局长

乔正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程平安 县纪检委副书记

温道亮 县人社局副局长、人才中心主任

引进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此次引进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454-7387003

原标题:汤原县2015年事业单位引进短缺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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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引进短缺人才计划表.xls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