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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港油田分中心岗位招聘7人公告
2015-11-27 18:45:16   地区:天津   浏览:0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考察:中心派出两人以上的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及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公布方式

中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的人员,由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情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五、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六、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3148330,监督电话:23148309

原标题: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大港油田分中心岗位招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