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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遵义师范学院招聘11人公告
2015-11-27 15:38:13   地区:贵州   浏览: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考生由遵义师范学院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我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人文历史常识、遵义市情、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遵义师范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主考官由遵义师范学院研究确定,其余考官由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家和领导人员组成,具体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二)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工作在总成绩公示期满后的10天内进行,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五)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查和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查和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