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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广州荔湾区白鹅潭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5-11-23 22:05:34   地区:广东   浏览:0

(2)地点:委托第三方提供场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2016年1月5日(星期二)、1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荔湾区白鹅潭管理委员会(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99号骏丰商务中心九楼综合科),咨询电话:020-81715153;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②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③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中具有土地储备工作经验者报考时需出具土地储备部门的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④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⑤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①-⑤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面试名单公布前一个工作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

3、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3)面试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形式,按抽签顺序进行,每人时间为15分钟;

(4)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5)评委组成: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每位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结构化面试的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0-817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