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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4人公告
2015-11-20 14:38:20   地区:广西   浏览: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且面试成绩不低于同类岗位面试平均分者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否则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3.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成立面试考官组。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派的人员和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

5.面试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可以加分: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加5分。招聘单位、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核实出加分考生。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当天实考成绩加上加分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应于面试当天向报考人员宣布并进行公示。

(四)调剂(2015年12月上旬)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考核人选后,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以及开考后无确定考核人选的岗位,在征求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没有开考岗位及无确定考核人选岗位的预备人选,经过公示如无异议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

1.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5年12月中旬完成。

2.根据计划招聘用人数等额比例,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

4.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5年12月下旬完成。

2.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5.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