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下半年江苏徐州市招聘医务人员79人公告
2015-11-20 14:37: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鼓楼区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并列者,按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各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486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6-85583109

市 民 政 局 0516-83686562

市 教 育 局 0516-83732007

鼓 楼 区 人 社 局 0516-87636266

八、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鼓楼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83732198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5583139

市 民 政 局 咨 询 电 话:0516-83686559

市 教 育 局 咨 询 电 话:0516-83722293

鼓 楼 区 人 社 局 咨 询 电 话:0516-87636323

原标题: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xls

2.招聘单位联系电话.xls

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