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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上犹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聘5人公告
2015-11-19 11:00:16   地区:江西   浏览:0

(五)考核考察(2015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31日)。考核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重点考核考察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同时征求乡(镇)挂点县领导意见。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民主测评。分值为40分。一是组织村(居)“两委”委员、村(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或社区负责人)、“五老”人员和所在村(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25人,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满分20分)。二是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及一般干部等共25人,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满分20分)。每张优秀票计0.8分、称职0.4分、基本称职0分、不称职扣0.4分。

2.奖励加分。分值为60分。①在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5年的基础上,任职年限(两项任职可累加)每增加一年加1分;2008年以来曾任或现任全国、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均以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为准),分别按20分、15分、10分加分。②2008年以来任期内个人或所在村(居)获国家、省、市、县综合表彰的(指以一级党委、政府名义表彰的,且必须是本人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的,以落款时间为依据),分别按16分、12分、8分、4分加分;2008年以来任期内个人或所在村(居)获国家部委、省厅、市局单项工作表彰的按12分、8分、4分加分,不同奖项分可累加,同一年度不同级别的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值(均以奖励文件或证书为准)。③2008年以来任期内个人或所在村(居)获乡镇综合考核先进(一等奖)的按3分加分,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单项先进(一等奖)的按1分加分,除上述项目外,其它业绩奖励项目不加分。(以上合计满分60分)

考核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考核考察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笔试考核考察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聘计划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六)面试(2016年1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20%、考核考察成绩60%、面试成绩20%的比例合算出总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笔试、考核考察和面试三项成绩相加相同的则按笔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七)体检(2014年1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2016年1月30日前)。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以及所在乡(镇)、村(居)分别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报县委常委会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办理聘用、上编、起薪等相关手续。

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工龄自下达聘用通知之日起计算。选聘人员在聘期间,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并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相关待遇。

本方案由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上犹县2015年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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