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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四川广元利州区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56人公告
2015-11-19 11:14:58   地区:四川   浏览:0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政府万源新区办公楼三楼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大厅,万达商场背后约100米处或万源新区胤国路政务中心向东约200米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正对面。

2.西南大学,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陕西师范大学,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lzrsrc.com/)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负责。

五、考核招聘

公开考核招聘方案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制定,并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公开考核招聘方案由区教育局于2015年12月5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试讲(微格课)+综合素质测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签订高效毕业生就业协议。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请在报名时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