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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盐城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5-11-19 11:15:54   地区:江苏   浏览:0

七、聘用及待遇: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全民事业编制,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博士另外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91635。

本招聘简章由中共盐城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盐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