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阴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非下列情况者,按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①至2016年7月15日,拟聘人员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至2016年7月15日,报考A类岗位的拟聘人员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本次招考各岗位聘期自办妥聘用手续并按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起薪日起,聘期为三年。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首次聘期结束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聘期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86862415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0-86860423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860220
江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0-86522851
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0510-86862209
原标题:江阴市2016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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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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