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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江阴市学校教师招聘10人公告
2015-11-09 13:15:09   地区:江苏   浏览: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5年11月26日9:00—2015年11月27日16:00。

(五)报名咨询电话:

有意报考者可于2015年11月12日前将有关资料(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报名表、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进行咨询:rsk1257@163.com。政策咨询电话:0510-86862417蔡老师。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A类岗位详见附件5-1,B类岗位详见附件5-2)。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A类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5,B类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3。

1、资格复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网上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应届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4)。资格复审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面试形式与内容

A类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B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

A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B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在面试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聘时有效。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体检人员在公布体检名单后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作自动放弃。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