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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专职教师7人公告
2015-11-09 13:20:20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报名资格审查

2015年11月19日至23日,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现场发放准考证,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试讲、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招聘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1号)执行,试讲主要考应聘者的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一)试讲

通过资格预审的报考者于2015年11月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取得试讲题目,回去自行准备试讲PPT课件,于试讲当天使用。

试讲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2:00。

试讲地点: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

通过资格预审的报考者须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到、集中,以抽签方式决定试讲顺序。

试讲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试讲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试讲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试讲结束后,当场向考生个人发放试讲成绩通知书。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试讲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试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dsfjy.cn)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面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个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 gdrst.gov.cn)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dsfjy.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约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学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以报名电子邮件的到件时间为准。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三)本公告由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