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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招聘教师公告
2015-11-04 18:17:39   地区:江苏   浏览:0

(2)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

7、准考证领取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5年江苏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考试考核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本次招聘工作,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专业测试、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技术技能应知应会测试或基础理论测试。

时 间:2015年12月19日7︰00起;

地 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1)专业技术技能应知应会测试

测试岗位:机械类教师、安全工程类教师、动画艺术、艺术设计类教师、电子电工类教师、商务物流类教师、交通类教师。

专业测试成绩构成权重:应知占30%,应会占70%。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基础理论测试

测试岗位:双语类教师、德语类教师。

专业测试成绩由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构成。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人选,若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人选。

时 间:2015年12月19日14:00起;

地 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

时 间:2015年12月20日7︰00起;

地 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4.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构成权重:专业测试占40%、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占30%、面试占3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