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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6人公告
2015-11-04 12:43:03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精神,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2015年全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七)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对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报名前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3:00至16:00时

2.报名前资格审查地点:丹东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试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2.考试报名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报名程序

今年我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要求考生诚信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ndd.hrss.gov.cn/index),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填写并打印《2015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2015年丹东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等证书原件,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在报考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一栏填写“同意”,同时审查人员签名。

3.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资格审查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为50元。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报名前资格审查和聘用考察时资格再审中被发现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