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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聘9人公告
2015-11-03 19:45:1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5日09:00-11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6日09:00-11月19日16:00;

3、资格审查时,对于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由于其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名称与国内高校专业名称不尽相同,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由学校成立专门的专家组予以认定。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11月23日—24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8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11月20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②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运用、实际操作和岗位认知等作出评价。

2、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如遇考生人数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时间,以公告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考生)。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