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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锦州市北镇市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专教师、幼儿园教师招聘80人公告
2015-11-03 19:47:43   地区:辽宁   浏览:0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 1:2的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定期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招考职位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部为客观试题,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 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四、资格审查(复审)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2、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公示。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终审合格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录取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协议,经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第一年为试用期,三年内不许校间交流、不许改教学科。

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优先选择所对应的聘用学校。

本公告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镇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注: 北镇市2015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专教师、幼儿园教师,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