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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总站招聘1人公告
2015-10-29 19:40:43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 人:左振朋

联系电话:0531-8235283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总站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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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总站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省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总站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诚信承诺书.XLS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