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河南武陟县事业单位招聘20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5-10-28 21:52:12   地区:河南   浏览:0

(5)经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于11月17日17:00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或不愿改报的,通过网上银行退还笔试考务费。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二科。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进入面试。

笔试作弊或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提供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2016年1月15日前毕业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段需提供材料按前述要求,硕士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资格复审过程中有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按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准考证》。逾期或未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核减后仍达不到1︰2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的确定;学历仍相同的需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

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对进入考核阶段的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现在校生的考核工作在2016年1月进行)。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录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3年。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至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校生被录取人员,需于2016年1月15日前按前述资格复审、考核阶段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届时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