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面试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心理素质、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并于当天在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http://www.hndzhj.gov.cn/)公布。
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http://www.hndzhj.gov.cn/)进行公布。
3. 成绩的计算与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均在河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http://www.hndzhj.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厅人事处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国土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省厅人事处批准。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招聘过程中在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责任自负。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应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71-68108400(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8108222(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原标题: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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