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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职业学院招聘1人公告
2015-10-27 23:35:06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首次聘期为5年。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学校在职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和学校特别制定的补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联系邮箱:tzy_renshi@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 组织人事处702室。

邮编:25010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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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山东职业学院).xls

2、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职业学院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