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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曲沃县教师招聘30人公告
2015-10-27 23:36:30   地区:山西   浏览:0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并按各层次学科分别出题,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等)30%,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70%。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曲沃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后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3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高中、小学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课试讲,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幼儿园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由专家和有关方面人员分专业组成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具体方案、时间另行公告。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体检标准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