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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330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三批)
2015-10-26 21:49:11   地区:辽宁   浏览:0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A类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B类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大连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新招聘的事业编人员在本单位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11-88058104。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原标题: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5年第三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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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第三批招聘岗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