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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专项考试招聘3人公告
2015-10-26 22:05:46   地区:福建   浏览:0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且笔试成绩合格的(55分及以上)方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龙人社〔2015〕1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组织有关人员(2人以上,其中必须一名纪检干部)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并签注“按原件复印”字样,同时初审人员须经2人以上签字)。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组织资格审查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时间:2015年10月30日。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职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5年11月12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漳平市人事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分之前报市人事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者--中共党员者--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少数民族者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束,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