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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南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5-10-24 22:03:37   地区:湖南   浏览:0

4、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职位的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5分),方可列为拟入围体检对象。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操作)成绩折算后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学历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能少于五年),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对拟聘人员中如出现取消聘用资格和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招聘职位,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能替补)。聘用对象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解除其聘用关系,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均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7-5221177

南县监察局:0737-5224756

原标题:2015年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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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县 编 委 办

南 县 监 察 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