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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3人公告
2015-10-22 23:04:07   地区:贵州   浏览: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30。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等。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常用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可放宽到2:1,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1.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2.市第四纪工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2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应当组成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及正式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拟聘对象。拟聘对象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3〕15号)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

(二)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单位的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