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笔试。初选人员由教育局上报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测试”和“学科测试”两个项目,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予“淘汰”,两项均合格者继续进入面试。
5、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继续进入试教,不合格者即予“淘汰”。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应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6、组织试教。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纳入总分值测算,不合格者即予“淘汰”。
7、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和试教成绩计算总分值(笔试占30%、面试占30%、试教占40%),并按总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组织参加体检。(注:2016年获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免体检)
8、确定人选。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作出综合评定,并确定拟正式录用人员。
9、材料送审和组织公示。用人单位对拟正式录用人员制作送审材料并报局人事科,经审核后报局领导复核,再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时组织公示。
10、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区公务员局、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含学区)报到,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登记和社保缴费等手续。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师资招聘根据笔试次数确定“招聘周期”次数,即组织1次笔试就完成1个“招聘周期”(含笔试、面试、试教、体检、综合评定、确定人选)。
2、应聘者在前“招聘周期”内未达成录用意向的,只要“综合测试”合格,则可在后“招聘周期”内再作选择,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学科测试”合格但未录用,可到后“招聘周期”再选择对应职位竞聘(原笔试成绩有效),也可重新参加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2)“学科测试”不合格,可到后“招聘周期”重新参加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四、相关优惠政策
1、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助,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下发,补助年限为三年。(具体要求见补助方案)
2、宝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2013年至今荣获: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直辖市)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及以上领衔人、③本市中青年教师教学评优一等奖且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④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⑤特级教师(校长)、⑥当年新招录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近3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每月2100元租房资助。(具体要求见补助方案)
3、宝山区教育局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农村任教奖励。
4、宝山区教育局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在职称评定时,给予“任教5年以上的农村学校教师计算机、外语可不作为必备条件”倾斜政策。
原标题: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师资招聘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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