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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营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2015-10-22 23:22:50   地区:四川   浏览:0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不享受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的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点,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考聘落选人员的政策性加分材料原件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由本人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某招聘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srsj.gov.cn)、营山人事人才网上一并公布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以及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面试成绩、加分、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加试办法为面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除直接考核招聘外的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加试办法为面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