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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阜平县乡镇卫生院及选聘县医院、中医院招聘40人公告
2015-10-22 23:23:39   地区:河北   浏览:0

6、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八、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请有关专家命题。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统一指导教材,试题内容全部为客观题,机读阅卷,成绩当天公布。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5、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各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岗位除外),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6、报考县医院、中医院人员,参加笔试人员超过选聘岗位3倍以上时,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均参加面试;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选聘岗位3倍时,全部进入面试。

九、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每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0分钟,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

3、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得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选聘岗位最低分数线为75分。

十、体检

在指定医院按照所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有执业资质者、学历较高者、职称较高者、年龄较低者。研究生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按实际名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查一次,由考生在7天之内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考核

由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公示

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阜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递补程序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1.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2.经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3.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

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仍按以下程序进行递补:有执业资格者、学历较高者、职称较高者、年龄较低者。

十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确定试用期和后续人事关系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取得执业(从业)资格,否则延期一年聘用;延期一年仍未取得相关资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编办根据实名制政策审核并报编委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享受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院正式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十五、招聘、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十六、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阜平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和《阜平县公开选聘县直医师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卫计局:0312-7221449

原标题: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及选聘县医院、中医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xls

2015年阜平县县直医院选聘岗位信息表

2015年阜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信息表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